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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转移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按照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确定失业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202161日后(含6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终止或者解除时间在6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