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培养“项目+团队”的培养支持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规定:1. 纳入联系专家。对A、B级“项目+团队”带头人,纳入本区、本系统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并可参加市委联系专家推荐遴选。
2. 支持交流合作。对A、B级“项目+团队”带头人,可以受邀参加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促进与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联系合作,提升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经营能力。
3. 参加高端培训。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项目+团队”成员采取访问学者等方式,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企业进行实践交流或项目合作;优先推荐参加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院士大讲堂、专家大讲堂、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创新创业研修班、创新创业沙龙等培训交流活动。
4. 实行导师带培。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项目+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团队成员提高项目研发及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