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严重失信信息的核查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审核时,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实点数据库比对核查;“信用中国”、“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逐个企业进行核查,查询结果留存。
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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