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热线:25231111登陆内网门户
网站首页 / 热点新闻 / 入驻产发 / 人才 · 安居 / 科技金融 / 活动中心 / 众策云集 /
当前位置:首页 > 众策云集 > 政策超市 > 人才激励政策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的标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的标准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2020年企业申请稳岗返还,以其2019年度裁员率为准。申请时参保人数大于30人的企业,2019年度裁员率应小于5.5%;申请时参保人数小于等于30人的企业,2019年度裁员率应小于20%。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