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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待遇的标准确定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申请时间在202271日后(含7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