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热线:25231111登陆内网门户
网站首页 / 热点新闻 / 入驻产发 / 人才 · 安居 / 科技金融 / 活动中心 / 众策云集 /
当前位置:首页 > 众策云集 > 政策超市 > 人才激励政策 >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66‰缴纳工伤保险费。交通运输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66‰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用工固定的建设项目,经征缴部门同意,参保费用核定可以按照实名制方式,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项目施工人数×项目合同工期(按月)×行业综合缴费费率(行业综合缴费费率按1.3%)缴纳。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28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