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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政策链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