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与民政部门发放待遇冲突吗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十三五”期间,在审批或复核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供养待遇时,按月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但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入家庭收入。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8〕16号)
新闻推荐
泰达产业集团产业服务平台
行业领军企业海河生物招聘了,快准备好简历一起加入吧!
经开区各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
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四年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