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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撤销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政策链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