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开庭的程序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庭前查明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宣布开庭、案件案由和仲裁员、记录人员名单;
核对当事人信息,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申请人陈述请求事由及被申请人的答辩;
庭审调查;
举证质证;
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和调解。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新闻推荐
泰达产业集团产业服务平台
行业领军企业海河生物招聘了,快准备好简历一起加入吧!
经开区各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
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四年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