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的申请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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