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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满后仲裁请求的增加或变更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