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热线:25231111登陆内网门户
网站首页 / 热点新闻 / 入驻产发 / 人才 · 安居 / 科技金融 / 活动中心 / 众策云集 /
当前位置:首页 > 众策云集 > 政策超市 > 人才激励政策 > 仲裁委员会立案后管辖权的改变

仲裁委员会立案后管辖权的改变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政策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