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政策链接:《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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