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热线:25231111登陆内网门户
网站首页 / 热点新闻 / 入驻产发 / 人才 · 安居 / 科技金融 / 活动中心 / 众策云集 /

劳动合同的履行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政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