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经费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政策链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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