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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发布日期:2022-02-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