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发热线:25231111登陆内网门户
网站首页 / 热点新闻 / 入驻产发 / 人才 · 安居 / 科技金融 / 活动中心 / 众策云集 /
当前位置:首页 > 众策云集 > 政策超市 > 税收优惠政策 >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2-06-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