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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纳税状况公证?

发布日期: 来源:泰达产发集团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天津开发区始终立足经济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企业服务新模式,把企业时时放在首位,忧企业之忧。政策措施如何落到实处、实际困难如何得到解决、营商环境如何优化提升,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泰服企】主要发布企业服务部门为驻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以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最关心、最实用的信息,为区内企业决策者提供参考和帮助。本专题将在日后陆续更新,您也可以通过后台留言讲述企业遇到的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解决。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件公示:否

是否收费:是

扶持标准:无

联办部门:无

中介服务:否  

网上支付:否

预约办理:否

是否涉及联办:否  

是否数量限制:否  

是否物流快递:否

事项时限:15工作日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主事项:收入状况公证

业务主管部门:泰达公证处

咨询电话:25203326、25203328

承诺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投诉电话:滨海新区发改委纪检组(电话:022-6530535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天津开发区宏达街21号泰达档案馆北门五层

受理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申请办理公证或因企业、个人需要办理公证的。

办理材料

1.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2.纳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

3.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需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需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审查标准:第一步:申请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可提前通过现场、电话、网络、微信咨询);

第二步:到公证处接待窗口提交公证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申请人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或快递领取公证书。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依据天津市物价局、司法局、发改委和财政局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收取公证费用。

收费依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津物价[1998]718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3]830号)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