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扶持兑现?
发布日期: 来源:泰达产发集团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天津开发区始终立足经济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企业服务新模式,把企业时时放在首位,忧企业之忧。政策措施如何落到实处、实际困难如何得到解决、营商环境如何优化提升,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泰服企】主要发布企业服务部门为驻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以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最关心、最实用的信息,为区内企业决策者提供参考和帮助。本专题将在日后陆续更新,您也可以通过后台留言讲述企业遇到的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解决。
基本要素
服务对象: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件公示:是
是否收费:否
联办部门:无
中介服务:否
网上支付:否
预约办理:否
是否涉及联办:否
是否数量限制:否
是否物流快递:否
承诺办结时限:无
事项时限:180工作日
咨询电话:25201230
投诉电话:25201111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业务主管部门: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主事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兑现指南
扶持标准:除享受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扶持政策外,对企业成功完成股份公司改制并与专业机构签署上市股权融资有关顾问协议、保荐协议的,最高资助25万元;对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成功实现挂牌并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助60万元;对在境内外成功实现上市的,资助200万元。
办理时间:每年度受理上年度以来或当年度实际发生的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扶持申请。(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地点:科技创新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29层)
受理条件
1.计划上市融资的总部或主体设在开发区并经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注册成立超过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享受的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0%。
3.企业在享受政策扶持期间,每年须申请两项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植物新品种。(如上年度申请量不足两项的,上年度及当年在提交政策扶持申请日之前的合计申请量需达到四项以上)
4.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前,完成股改、融资的企业。
办理材料
1.往来资金收据填制式样
2.材料清单(企业成功上市资助)
3.材料清单(企业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
4.材料清单(企业改制资助)
5.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扶持)
6.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
7.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扶持)
8.《材料清单》: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9.《表2-1 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审批表-(专项资金)》: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10.《表1 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专项资金)》: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11.《天津开发区改制上市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12.《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13.上年度两项以上的企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植物新品种的申请受理: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
14.有税务部门印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提交封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
15.往来资金收据:申请股份公司改制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
16.企业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备案文件: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
17.由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出具的股权融资情况说明以及企业自制的融资报告:申请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资助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
18.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申请被有关主管部门受理并批准的证明文件:申请成功上市资助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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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审查标准:1.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首页→政策兑现→企业办事→政策兑现(高新技术产业) →搜索→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扶持兑现指南,下载《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审批表》、《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和《材料清单》,填写后通过在线受理进行提交,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通知企业提交《天津开发区财政扶持项目审批表》、《开发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和《材料清单》的打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政策兑现办公室将企业申请材料转送科技发展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管委会批准。
4.管委会批准后,政策兑现办公室转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款项。
法定依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管委会第144号令)
除享受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扶持政策外,对企业成功完成股份公司改制并与专业机构签署上市股权融资有关顾问协议、保荐协议的,最高资助25万元;对进入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成功实现挂牌并股权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助60万元;对在境内外成功实现上市的,资助200万元。
来源:泰达服务 TEDA Services